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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08:59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经办处,市管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9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监督辖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维护、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行为。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