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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塞区申请增加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配送企业的批复

来源: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2-20 09:07

安塞区医保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加安塞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报告》(塞医保函〔2021〕1号)收悉,按照《陕西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9号)精神,自2020年11月11日起,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开放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库,明确由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数量不再受原市、县招标遴选等方式确定的企业数量限制,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不得指定配送企业。

陕西省华远医药集团延安昂泰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具备配送资质的企业,应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沟通对接,建立快速、高效、灵活多样的配送机制,为我市医疗机构提供安全高效的配送服务。

特此批复。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