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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医保工作总体安排,按照全省医保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积极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基金监管、切实夯实工作基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开局。

1.加快推进医保体制改革。一是按照机构改革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市医疗保障局机构组建、人员配置、职能划转等工作,督促县区医保局按时完成组建工作。二是提前谋划,按时推进医保系统事业单位设置改革工作,确保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履行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按时高质量完成“完善异地直接结算制度,实行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报销制度”等三项年度改革任务。

2.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继续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稳定当前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保障政策。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研究解决影响“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和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的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后,报销比例不低于80%。

3.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以防范医疗保障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为己任,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举报制度、落实奖励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综合监管,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4.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全市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制度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推进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保险政策,10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体系建设,9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工作,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积极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5.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医保大数据运用,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延安医保APP”、局网站、支付宝电子社保卡等公共服务系统,提升服务水平,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

6.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结算管理,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和“一单式”结算,进一步简化证明和备案手续,努力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医保工作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水平。完善异地直接结算制度,力争从11月起实行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报销制度,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诊就医。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延安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制定《延安市医疗保障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延安市医疗保障系统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内至少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中省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少于80人次,着力提升医疗保障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修订完善《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行业监管,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