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203室;

邮编:716000;

电话:0911-7092203;传真:0911-7092200;

电子邮箱:yanan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延安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医保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9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条,维护了“助推乡村振兴”、“优化异地结算”、“药品耗材集采”专栏,新设了“政务服务”栏目。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采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进行解读、公开。以视频讲解等形式,对建立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答,回应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收到1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按规定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持续完善医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医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页面展示、互动交流等进行全面升级。管好用好“延安医保”政务微博微信,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为参保群众提供权威、及时、集中的信息服务。2022年“延安医保”双微共发布信息150条,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近54万。

(五)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广泛挖掘和总结宣传素材,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方式和程序,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2022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办事服务等信息的宣传和专栏动态的更新维护还需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还需增强。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聚焦医保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做好重要领域、专题专栏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切实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